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国加入《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的决定

(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反对劫持任职国际公约》,同时申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约第十六条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