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
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
(2002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4月24日起施行。)
法释〔2002〕12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高法〔2001〕45号《关于企业离休人员的养老统筹金能否列入破产财产分配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劳动保险费用”,应当列人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
此复
200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