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签订合同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证据。如果这种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话,那么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就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情形。
因此,伪造公章签订合同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