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中止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强奸未遂只能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而强奸中止则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和着手实施的过程中。
强奸未遂是被迫的,即受害者无法反抗或无法表达反抗意愿。而强奸中止则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了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中止犯,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应当减轻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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