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可以用来办理结婚证。根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如果没有户口簿、身份证,也可以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来办理。因此,户籍证明是可以作为办理结婚证的证件之一。
请注意,除了户籍证明外,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