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分配原则主要依据《民法典》中的规定进行。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然而,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以及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同时,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他们不尽抚养义务,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这些规定确保了房产继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来解决继承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