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权方面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权益。
此外,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在继承遗产时,与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同时,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也是为了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足够的抚养和教育支持。
总之,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权方面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权益,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剥夺或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