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需要以下手续和证明:
1. 手续:
* 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 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2. 证明:
* 合法继承房产的继承证明,比如遗嘱或者身份关系证明。
*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书。
* 其他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房屋继承手续和证明可能因地区、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手续和证明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