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此外,还有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之后,一方可以承担所有债务,但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没有法律效力,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没有能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另一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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