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调解书遗失,但您的户口仍然在前夫家中,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将户口迁出:
1. 首先,您需要到法院申请补办调解书。您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调解协议书的复印件,请求法院为您补办一份新的调解书。
2. 在获得新的调解书后,您可以前往前夫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申请户口迁移。您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新的调解书、户口簿(如果您手头有户口簿的话)、结婚证或离婚证(如果已经办理的话)。
3. 在派出所或公安局,您需要填写一份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工作人员会审核您的材料,并告知您是否符合迁移条件。
4. 如果您的申请被批准,您需要支付一定的户口迁移费用,并领取新的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另外,如果您的前夫不同意您迁出户口,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