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会传唤第三者出庭,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第三者作为证人需要出庭,比如其了解案件的关键情况,那么法庭是有可能会传唤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请注意,离婚诉讼主要涉及到夫妻双方,第三者通常不是必要的诉讼参与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决定等,如果第三者与这些问题有关联,法院可能会传唤其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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