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婚仪式中,如果男方悔婚,彩礼是否应退还的问题,一般来说,彩礼的退还与具体的法律法规、地方习俗以及双方协议有关。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第五条,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悔婚,且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会因地方习俗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我国的一些地方,特别是在农村,订婚被视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这些地方,如果男方悔婚,女方可能会根据当地的习俗,选择不退还或只退还部分彩礼。
此外,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彩礼退还的问题。如果男方和女方在悔婚后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彩礼的退还问题就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解决。
总的来说,如果男方悔婚且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但是,具体的退还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因地方习俗和双方协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