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写离婚起诉状。
2. 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拿着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4. 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等待通知。
5. 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 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7. 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离婚诉讼必须处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问题,若未解决,则不得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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