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的相关规定,夫妻随迁的条件是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年。由于你们离婚后再次复婚,所以复婚登记时间将作为“结婚登记时间”。因此,你们需要在复婚登记后的5年内,满足其他随迁条件(如申请人不属于党政机关在编人员,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等),才可以将女方随迁入深户。
请注意,由于政策和规定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在准备随迁之前,先向深圳市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最新的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随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