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继承确实存在限制。
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而使用权则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其“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的,因此,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这意味着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遗产,因此不能被继承。然而,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当公民继承了房屋,他们当然也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继承是有限制的。如果农村村民在出卖或出租住房后,他们就不再具备申请宅基地的资格。这意味着,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但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可能无法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因此,宅基地的继承有限制,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随之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可能无法再申请新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