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婚后债务不是都需要共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才需要双方共同清偿。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实际用于个人生活,那么这被视为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自行清偿。
此外,当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议来清偿债务。如果协议无法达成,那么将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总的来说,民法典对于离婚时婚后债务的承担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债务都需要双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