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的分割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第20条和第22条的规定。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简要概述:
1. 协议优先
首先,离婚房产的分割应以夫妻双方的协议为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就按照协议来分割房产。
2. 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3. 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购买房产的处理
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并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这样的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 父母出资购房的处理
对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需要区分是婚前行为还是婚后行为。如果是婚前行为,父母出资应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如果是婚后行为,父母出资的性质和归属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5. 房产分割方法
当夫妻双方对房产的价值和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会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 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那么应当准许。
* 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那么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那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并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专业法律建议。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针对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