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拒不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如果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已通知到其本人,但其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且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离婚意见,那么法院可能会按照缺席判决处理。这意味着法院会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2. 如果被告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同时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那么法院可能会采取拘传的方式,强制被告到庭参与诉讼。拘传是指法院在特定情况下,采取强制手段将被告带到法庭,以确保其参与诉讼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具体案情和法院的判断而有所不同。在处理离婚诉讼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