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9 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2019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发〔20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 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2019 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 年1 月24 日

2019 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


  201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总的工作要求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 学,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狠下功夫,在政治能力、履职能力、担当作为上有新提升,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取得新成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3.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不折 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切实把“两个维护” 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找准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用一项一项实际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5.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逐项分解落实任务要求,确保会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精准发力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6.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大对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等犯罪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暴力伤医、校园欺凌、恶意欠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犯罪行为,促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案件。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不断健全职务犯罪审判机制,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继续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专项工作,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 方针,探索完善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犯罪, 净化网络空间。

  7.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严惩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行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8.认真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加强学习培训,准确掌握刑事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和程序,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法理情有机融合,让案件处理经得起检验。

  9.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更好发挥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公正司法方面的作用。

  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0.依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审理金融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 易等犯罪,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审判能力和水平。依法服务脱贫攻坚战,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涉及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相关案件,妥善做好涉及“三区三州”等深度 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司法工作。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特别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款等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严惩污染环境犯罪,推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

  11.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以法治化手段巩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依法稳妥审理涉及先进制造业以及各类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精准把握裁判尺度,推动降低企业成本,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提升产业链水平。依法审理公司、合同、投资以及市场竞争案件,依法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有关司法指标评估效果,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2.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准确把握政策方向和工作尺度,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和国家赔偿工作,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严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13.依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坚决依法惩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整体布局和组织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构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变革,增强我国在国际治理规则中的话语权和引领力,努力把我国建成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典范和诉讼优选地。

  14.依法服务建设开放型经济。围绕“一带一路”、海洋强国、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实施,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作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结合国家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15.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审判业务优势,积极参与有关国际规则的制定,加强与世界银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完善国际司法协助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审查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16.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育幼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加大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律师调解试点等工作,推动律师在信访化解、代理申诉中发挥更大作用。

  17.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落实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制度,加强监督指导,提升行政审判能力和水平。完善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 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深化行政审判体 制机制改革。

  18.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妥善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完善国家赔偿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国家赔偿工作水平。围绕“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目标,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司法救助作用。

  19.加强涉港澳台、涉侨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港澳台案件,加强区际司法协助互助,依法平等保护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等平台作用,促进中华司法文化交融凝聚。推进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依法审理涉侨案件, 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2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依法制裁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行为,以司法手段捍卫英雄烈士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庭审公开、以案释法、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巡回审判等方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认真落实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提高释法说理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

  五、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21.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 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行质效,织密信用惩戒网,让“老赖”无处遁形,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坚决依法拘留、判处刑罚,形成更加有力的震慑。以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执行工作经得起检验。加快执行信访矛盾化解,发挥执行救助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广泛宣传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 工作,引导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正确认识“执行不能”,更加广泛 凝聚社会共识。

  22.推进执行工作成果经验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及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完善网络查控系统,不断扩大网络查控范围,强化冻结、扣划功能,推动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完善网络评估拍卖系统,加大网络拍卖适用力度,提升财产变现的效率效果。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等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终本程序,紧紧抓住终本案件合格率这一关键指标,建立完善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

  23.加快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法委,更好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强统筹谋划,制定执行工作五年发展工作纲要,完善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加强同协助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更多实现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强制执行法立法工作,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执行救助特别是保险救助制度,加强执行制度保障。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实现执行工作精准化、精细化,严格依法公正执行,确保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六、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24.坚持创新发展新时 代“ 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前移工作关口、针对矛盾源头,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党委和政法委领导下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大量矛盾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多数纠纷通过社会力量以非诉讼程序解决,法院集中精力解决更具规则意义的案件,使司法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5.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开展“ 分调裁审”改革,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矛盾化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分流,为诉讼群众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案和途径, 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推介不同解决纠纷程序的优势特点,不断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加强审判执行辅助工作集约化运行, 推进将审判辅助性工作进行集约化管理,创新完善社会化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司法辅助事务交给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去做,帮助基层人民法院减负增效。

  26.探索移动互联时代诉讼新模式。认真总结和推广浙江移动微法院试点经验,推动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提升电子诉讼适用比例和应用水平,探索网络信息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时代诉讼新工具。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深化应用各类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整合优化线上、线下纠纷解决资源,不断提升纠纷解决智能化水平。

  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7.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健全主审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建设,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更好实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与指导。强化法官助理、书记员配备培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法官惩戒工作, 坚持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研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28.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抓好中央部署改革任务的落实, 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发布《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以钉钉子精神咬住改革目标不放松,对涉及全局的改革举措做好深加工,对需要及时跟进配套改革注意精装修,对正在推进的改革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对实施一段时间的改革措施开展“回头看”,加强改革督察问效,切实解决各地存在的“温差”问题、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29.完善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优化四级法院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法院职能分工和工作重点。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庭以及跨行政区划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建设,促进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更加优化、协同、高效。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促进审判职能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

  30.健全诉讼制度体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会同有 关单位健全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促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健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审判机制,让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司法效率。

  31.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以电子卷宗为基础全面推进智能化辅助办案工作,努力攻克以智慧法院人工智能技术为标志的一批关键技术,大力推动“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实现智能提醒、同步监管,确保办案工作全程线上运行。丰富扩展司法数据资源,拓展司法大数据服务功能,为领导决策、审判执行、社会治理等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和服务。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32.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坚决清理纠正久押不决刑事案件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运用态势分析、会议点评、案件调度等方式,推动提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促进形成人案均衡、收结案良性循环的良好局面。发挥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及专门审判管理机构等作用,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积极应用审判信息大数据,通过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裁判规则指引、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统一裁判理念、司法尺度。完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33.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工作统筹,正确处理审判执行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审判指导等工作的关系,强化调研成果转化, 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决策。科学设置人民法院综合业务机构,加强调研业务指导。加强调研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调研人才培养、使用和交流机制,提升调研队伍素质和能力。

  八、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34.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把各级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党章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35.着力提升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注重培养干警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斗争精神,有计划组织干警在应对突发情况、驾驭复杂局面的实践中磨砺。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坚守司法良知,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这个根本宗旨,自觉用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己,严格公正司法。

  36.强化履职保障。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履职保障,给予特殊关爱,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鼓励支持干警担当作为、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加强老干部工作,让老干部在政治上更有荣誉感、组织上更有归属感、生活上更有幸福感。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改善管理、滋养队伍、树立形象、推动工作的作用。

  37.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纠治“四风”。进 一步完善和落实“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有关人员交往行为等铁规禁令。完善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扎实做好内部巡视、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加大对干警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力度,扎紧“制度铁笼”和“数据铁 笼”,坚决防止“灯下黑”,在法院系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以清正廉洁保障公正司法。

  九、加强人民法庭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38.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和保障水平。依法审理涉农案件,切实加强农民权益维护。积极推广“寻乌经验”,将司法工作与村规民约、乡风民俗相结合,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 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9.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建设。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认真研究提炼新时代“两便”原则新内涵,推行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温暖、便捷。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把人民法庭建设成新时期司法工作的前沿高地。依托人民法庭强化与政府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效对接,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形成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合力。

  40.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关键抓手,把人民法庭作为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推动政策资源向人民法庭流动,让广大法庭干警更好立足岗位、干事创业。着力解决人民法庭面临的安全保卫、信息化建设等现实问题和困难,确保基层基础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人民法院援藏援疆等工作,帮助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法庭改善工作条件,促进提升基层司法水平。

  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41.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创新联络沟通方式方法,高效便捷开展沟通联络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采纳各方面意见。

  42.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扎实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展和成果,强化沟通解释工作,努力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43.认真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审判工作准备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刑事审判工作经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专项报告准备工作。以专项报告为契机,推动解决制约刑事审判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狠抓工作落实,务 求取得实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