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已于2023年4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2023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法释〔2023〕4号为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规范和保障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 法发〔2019〕1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特作如下决定:第一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通知法〔2018〕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并于同日公布施行。《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5号 为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法〔2011〕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各海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8月31日关于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意见(试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6月2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4日起施行。2010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0〕2号为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5〕1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发〔 2004〕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