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世的人士不具备财产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在世的合法公民。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当作为权利主体的人不存在时,其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 然而,如果离世的人士曾是继承人,其遗产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阅读相关法律条文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无第三者的交通事故,也称为单方事故,是指不涉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如碰撞外界物体导致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不需要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事故责任完全由被保险车辆承担,并且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因此不能请求代位赔偿。代位赔偿主要是针对其他债务人而言的,当造成的第三者损失时,可以进行代位赔偿。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中只是轮胎破损、轮圈划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8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8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的批复》已于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26日起施行。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的批复法释〔2014〕15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