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刑罚规定如下: 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判决结果会受到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犯...
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判罪标准有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那么刑罚将升格,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如果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 最后,故意伤害罪的刑罚还会根...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包括: 1.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本罪。 2.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3.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4.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对...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诉杨逸章故意伤害案【裁判摘要】行为人殴打他人并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生前患有严重疾病,行为人的殴打行为不是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仅是被害人死亡诱因的,行为人不应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最...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海生故意伤害案【裁判摘要】被告人的行为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主观恶性较小,伤害手段一般,犯罪情节轻微,可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4)刑复字第239号被告人王海生,男,1952年8月2日出生,汉族,河北省平山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平山县庞家铺村。2002年4月12日被逮捕。现在押。河北省石...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文兵故意伤害案【裁判摘要】被告人受雇佣,召集并带领其他人去伤害被害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他人实施的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超出被告人的犯意,且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刑复字第 35号被告人陈文兵,男,1974年4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岚皋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