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妻子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继承公婆的遗产。但以下情形除外: 1. 如果公婆依法立遗嘱,指定儿媳继承遗产,那么儿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权继承遗产。 2.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因此,妻子在特定情况下,如被公婆在遗嘱中指定为继承人或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有可能继承公婆的遗产的。 请注意,继承法律可能因地区和司法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变更产权,其遗嘱是否有效的批复(1985)民他字第12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5)川法民字第3号《关于处理张家定、张家铭、张家慧诉张士国房屋产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关于建国前已经析产确权,能否再予重新分割或立遗嘱继承等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张家定之祖父张文卿(张士国之父)于一九四八年将其家中自有房宅,除自己居住的一处外,其余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