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波诉长沙市岳麓区交通运输局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案例要旨】私人小客车合乘(亦称拼车、顺风车)并非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调整范围,对该行为的行政监管应遵循处罚法定原则。合乘平台是合乘服务信息的提供者,对合乘信息负有相应审查义务,合乘平台提供的合乘信息受到政府部门监管的,车主基于对政府监管的合理信赖而按照平台所提供信息而实施的合乘行为应受...
项红敏诉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改变原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案【裁判摘要】在车辆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收取挂靠费,应与挂靠人共同承担经营运输风险,仅以协议约定不能免除其作为被挂靠人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主张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已于2016年7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8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0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5)豫法执请字第1号《关于郑劳仲复裁字(1991)第1号复议仲裁决定书能否作为执行依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仲裁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没有提请再次裁决的权利,但这并不排除原仲裁机构发现自己作出的裁决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