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08年2月18日第519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做如下修改:一、第十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深化税制改革,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