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锦程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第三人山西寰能科贸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当事人在履行合营企业协议或合同的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虽然属于对原合同的修改,但其效力应当结合案情全面加以分析。如果补充协议内容不涉及必须报经审批机...
沛时投资公司诉天津市金属工具公司中外合资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四终字第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沛时投资有限公司(PEARL TIMEINVESTMENTS LIMITED)。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花园1号中银大厦28楼。法定代表人:张赛娥,该公司董事。委托代理人:武旭东,北京市明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郝保平,北京市明仁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