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1990 年6月28日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刑法补充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安 部 国 家 安 全 部 关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根据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现将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的管辖问题通知如下: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