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 法发〔2019〕1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9年2月1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法〔1999〕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1999年4月19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法官培训条例法发〔2000〕24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法官培训分为任职、晋级、续职资格培训以及其他培训。拟任法官和拟任法院院长、副院长,须接受任职资格培训。晋升高级法官,须接受晋级资格培训。法官须定期接受续职资格培训。第三条 法官有依法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5〕1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