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0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5月12日起施行。)法释〔2000〕10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1999〕376号《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除具有金融机构现职工作人员身份的以外,不属于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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