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安全部 司法部 外交部关于对驻华使、领馆探视被羁押本国公民的安排机关进行调整的通知高检会〔199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外事办公室,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总政保卫部:1987年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
最高人民法院 外交部 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外发〔1986〕47号全国各有关法院、各驻外使领馆:目前,在我国与外国没有双边协议的情况下,有关涉外民事、经济等方面诉讼的法律文书,一般按互惠原则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过去,由于送达的法律文书不多,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随着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涉外民事、经济等方面诉讼案件中需要送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