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时部分确权、部分未确权的祖遗房产应如何继承问题的批复(1987)民他字第48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6年湘字第1号《关于处理房屋纠纷的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及1987年2月24日补充报告收悉。据你院报告称:双方讼争的4间房屋系刘验福(1927年故)、田二妹(1960年故)夫妇于1912年所建。1952年土改时,将其中3间房屋确权为田二妹及养子刘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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