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房改造中典当双方都是被改造户的回赎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法民〔1990〕6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0)鲁法民字第 4号《关于处理房屋典当回赎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私房社会主义改造中,房屋典当关系的双方都属于私房被改造户,承典人的私房被全部改造,而将承典的房屋作为自住房留下的,不论房管部门何时明确作为自住房,均应视为承典房和私房合并纳入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私房社会主义改造中房屋典当回赎案件中的两个问题的批复 法(研)复〔1988〕37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法(民)发(1988)10号《关于处理房屋典当回赎案件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并商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同意,答复如下:一、人民法院处理有关私房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房屋典当回赎案件,仍应参照国家房产管理局(65)国房局字105号《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