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与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 环境污染案件中,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对其主营产品及副产品必须具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必须全面了解其主营产品和主营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是否具有高度危险性,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必须使其主营产品的生产、出售、运输、储存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使其副产品的生产、出售、运输、储存和处置符合相关法...
#倾倒#公司#审判#泰州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