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2月11日起施行。)法释〔2000〕37号为依法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