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邮电部门造成电报稽延、错误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6〕38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6年10月22日苏法经(86)14号关于邮电部门造成电报稽延、错误,影响合同的履行,给收、发报人带来经济损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邮电部门自1985年起,在电报稿纸背面的《发电须知》中说明:“电报在传递、处理过程中,由于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因邮电部门电报稽延纠纷提起诉讼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1号(1999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1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6月17日起施行。)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藏法研请字第1号《关于邮电部门电报稽延产生的赔偿诉讼是否仍按法(经)复〔1986〕38号批复办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因邮电部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