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因此,作为堂姐,你并不在可以探视的范围内。 不过,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监狱设置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监狱或司法行政机关,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在实践中,由于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所以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允许罪犯的朋友进行探监,但这需要经过监狱方的同意。 因此,男女朋友是可以去探监的,但需要得到监狱方的同意,并且需要遵守看守所的探监时间和要求。在探监时,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监狱办理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司发通〔2014〕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依法惩治罪犯在服刑期间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