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订立者可以撤回其已生效的遗嘱。遗嘱人撤回遗嘱的方式主要包括明示撤回和默示撤回。明示撤回是指遗嘱人订立一个新的可以生效的遗嘱,在新订立的遗嘱中表示撤回先前所立的遗嘱。默示撤回则是指遗嘱人故意破毁已经订立的遗嘱,或者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些行为都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另外,当存在多个不同的遗嘱时,如果其中涉及到的内容相互冲突或抵触,那么应该优先考虑和采用...
代书遗嘱的订立过程需要遵循《继承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步骤如下: 1. 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这些见证人不能是遗嘱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不能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2. 由立遗嘱人表述自己的意愿,代书人则负责作记录。遗嘱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分配方式等。 3. 代书完毕后,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批复(1986)民他字第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 86)民请字第 4号《关于处理刘国柱、刘光辉与龙凤弟、霍路弟宅基纠纷的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称,双方讼争的宅基地原为刘国柱所有。一九五一年,霍胜祥经刘国柱同意,在此修建房屋一幢。一九五二年,霍胜祥领取了政府颁发的房产所有证,其中注明 “此屋地系刘国柱所有”。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