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在网络贷款并欠款巨大,而另一方不知道该笔债务的存在和用途,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债务认定: 1. 收集证据 首先,需要收集与债务相关的所有证据,如贷款合同、交易记录、银行对账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了解债务的来源、金额、用途等。 2. 咨询律师 如果无法确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
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的认定,主要取决于双方之间的约定和实际情况。 如果转账是一方自愿无偿给予另一方的,且没有明确的借款协议或约定,那么这种转账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予。赠予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赠予人通常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转账金额。 然而,如果转账行为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行为,即双方之间存在明确的借款协议或约定,那么该笔转账则...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 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9〕1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 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案例1 张成兵诉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或者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一)基本案情 南通六建公司系国基电子(上海)有限公司A7厂房工程的承包人,其以《油漆承揽合同》的形式将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法〔2011〕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依法、准确、及时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现就非法集资性质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09年4月21日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发〔199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已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发生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处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在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或施行后诉讼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该行为发生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4月19日起施行。2004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4号云南、河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法释〔2000〕11号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3〕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供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2003年11月13日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经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