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过失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由本罪的犯罪对象所决定的。 2.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主观故意方面来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并不以追求对方死亡为目的,但死亡结果是其行为造成的。而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则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或者虽然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也就是说,前者是故意行为,后者是过失行为。 其次,从刑罚规定方面来看,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法释〔1997〕9号(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2月16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刑 法 条 文 罪 名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过失致人重伤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批复法(研)复〔1990〕5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因玩弄汽枪过失致人重伤(眼瞎),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院,我们认为,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说的“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