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文兵故意伤害案【裁判摘要】被告人受雇佣,召集并带领其他人去伤害被害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他人实施的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超出被告人的犯意,且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刑复字第 35号被告人陈文兵,男,1974年4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岚皋县人...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诉路国平故意杀人案【裁判摘要】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但鉴于本案系民事纠纷引发,双方在起因上均有一定过错,且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有制止他人自杀的情节,对其判处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刑复字第160号被告人路国平,男,1979年8月2日出生,汉族,河北省沙河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河北省沙河市高店村。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