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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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第七十六条修改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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