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法办〔1987〕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审判工作中参照。附:《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1987年1...
#合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营业执照#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