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已于2019年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2024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法释〔202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已于2017年5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2022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法释〔202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1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协助制度体系,促进经济融合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结合司法实践,就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工作进行会谈协商,签署《最高人民法院与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于2020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1月26日公告:本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四条自2020年11月27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三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有关程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日期。现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完成有关程序,本司法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的通知法〔2019〕20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将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生效。为贯彻执行好《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达成《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并于2019年4 月2 日签署。本《安排》已于2019 年3 月2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763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根据双方一致意见,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协商,达成《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并于2016年12月29日签署。本《安排》已于2016年10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根据双方一致意见,本《安排》自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6日起施行。2009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法释〔2009〕2号为规范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协商,达成《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并于2006年7月14日签署。《安排》已于2006年6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根据双方一致意见,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法释〔1999〕9号(1998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38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3月30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协商,现就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问题规定如下:一、内地法院和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