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86)司发研字2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现将司法部拟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法医评定重伤的标准,在法医检案中参照执行。在执行的二年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按系统上报,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