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裁判要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价款虽然参考了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但标的公司对股权转让合同订立以及履行不产生约束力,因此,标的公司未参加股权转让双方的诉讼,不构成依法应当撤销的事由,标的公司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依法应予驳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终5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远东智慧...
#万元#公司#恩公#西藏#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