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

指导性案例216号: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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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16号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3年10月20日发布)关键词 行政/行政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不履责/代处置裁判要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且污染者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履行组织代为处置的法定职责,处置费用依法由污染者承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危险废物的来源或产生单位不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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