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颖性

大连致泰种业有限公司与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等植物新品种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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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致泰种业有限公司与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等植物新品种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裁判要旨】是否存在销售行为是判断申请品种具备新颖性的重要事实。导致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品种丧失新颖性的销售是指行为人为交易目的将品种繁殖材料交由他人处置,放弃自身对该繁殖材料的处置权的行为。育种者为委托他人制种而交付申请品种繁殖材料,同时约定制成的品种繁殖材料返归育种者,因育种者实质上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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